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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老年大学学员自主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2023年05月03日 18:07  点击:[]

学员自主管理委员会(简称学委会)是老年大学学员在老年大学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学习活动的学员自主管理组织。学委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活动部、宣传部,设主席1人、副主席及部长若干人。

1、学委会在校方与学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学委会协助校方组织学员开展集体学习,文化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员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全面发展。

2、学委会要维护学员的正当权利,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学员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参与学校的学习事务管理,协助学校组织学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学委会要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环境,倡导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和班风。促进学员之间交流互助,促进学员与教师之间的团结互动。

4、学委会主席负责学委会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委会的各种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部的工作。

5、学委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分管各部的工作。

6、秘书处负责学委会的日常事务,起草学委会工作计划、总结和相关的文件,负责各类文件,含照片,录像等资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负责会议筹备、会议记录,整理起草会议纪要,负责与老年大学上下沟通,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学习部负责与各班班干及教师的沟通联络,组织学员参与学校各项活动,收集和了解学员学习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学校反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8、活动部负责学校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学员开展参加校内外各类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9、宣传部负责学校的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成就和先进典型,负责学校活动照片、录像工作,负责学委会每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协助学校出版宣传板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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