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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及工作职责

    

2023年05月03日 18:05  点击:[]

老年大学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校务委员会,简称“校委会”。校务委员会为学校工作的决策机构,校委会由校长、常务副校长、副校长、校长助理、办公室正、副主任、教学秘书等7人组成。校委会成员及其职责如下:

长:郑

负责老年大学全面工作。

常务副校长:黄四弟

主持学校日常工作。负责与校内外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协调;对老年大学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批。

副校长:董毅宏

负责老年大学教学、科研、文体活动。

校长助理:汪桂芬

协助校长做好教学、科研、宣传工作,负责教务和招生工作。

办公室主任:黄海燕

负责文秘、档案、人事、财务、后勤保障、招生等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王 静

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办公室工作。

教学秘书:张宁

负责学员管理、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计划的管理。


主要工作职责:

1.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2.研究确定校委会成员的调整,决定学校组织机构的设置,教师聘任,以及相关人员的调配

3.审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设施、办学条件更新改造计划

4.筹措经费,审核学校年度经费的预决算,听取财务审计报告

5.听取审议学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6.研究审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7.研究决定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

8.研究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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