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大学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校务委员会,简称“校委会”。校务委员会为学校工作的决策机构,校委会由校长、常务副校长、副校长、校长助理、办公室正、副主任、教学秘书等7人组成。校委会成员及其职责如下:
校 长:郑雪明
负责老年大学全面工作。
常务副校长:黄四弟
主持学校日常工作。负责与校内外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协调;对老年大学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批。
副校长:董毅宏
负责老年大学教学、科研、文体活动。
校长助理:汪桂芬
协助校长做好教学、科研、宣传工作,负责教务和招生工作。
办公室主任:黄海燕
负责文秘、档案、人事、财务、后勤保障、招生等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王 静
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办公室工作。
教学秘书:张宁
负责学员管理、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计划的管理。
主要工作职责:
1.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2.研究确定校委会成员的调整,决定学校组织机构的设置,教师聘任,以及相关人员的调配;
3.审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设施、办学条件更新改造计划;
4.筹措经费,审核学校年度经费的预决算,听取财务审计报告;
5.听取审议学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6.研究审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7.研究决定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
8.研究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