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校人员将在清明节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为做好疫苗接种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信息填报工作
(一)填报范围。根据上级最新精神,工作、生活在校内的所有18周岁以上人员(含工作、生活在校内的商贩等非我校人员),均可填报信息接种疫苗。60 周岁及以上身体条件较好的老年人,经接种单位充分评估健康状况后进行接种。
有以下情形者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发热者;
4.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5.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6.其他疫苗说明书禁忌症。
前期已接种疫苗的人员、已填报接种信息的人员不纳入本次填报范围。
(二)填报路径及时间。各单位将新增人员信息填写在本单位之前已报送的《广西大学-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需求统计表》和《广西大学-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个人信息统计表》之后,于3月31日(星期三)前报送至校防控办邮箱:gxdxfyb@163.com。以便上级部门统筹安排疫苗接种。
(三)分工安排。校属各单位负责落实在职教职员工(含劳务派遣、外包服务等为学校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统计报送工作,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还负责落实外籍教师和港澳台教师统计报送工作,离退休工作处还负责落实退休人员统计报送工作,学生工作处还负责落实内地在校学生统计报送工作,国际学院还负责落实留学生和港澳台生统计报送工作。
住在校内的职工家属按上述统计报送口径一并报送。
校内流动人员由清查管理专项工作组(后勤管理处、校工会)负责统计报送。
二、做好本单位疫苗接种组织工作
校防控办根据校属各单位上报数据和接种单位日接种量统筹划分校属各单位疫苗接种时段。校属各单位做好本单位有关人员疫苗接种的细化时间安排,安排专人引导本单位人员有序接种。疫苗接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疫苗接种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动员,强化公民疫苗接种的责任和义务意识,引导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踊跃报名接种。符合接种范围和接种条件的尽可能全部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本次疫苗接种后,不再统一安排接种单位进校接种。
防控办联系人:郑天和、李波。
校防控办
2021年3月29日